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要具备哪些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4、诚实守信、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在校期间无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或不良消费习惯;
5、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7、符合约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程序是什么?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审核和公示,并将初审通过名单统计汇总报学校资助中心;
3、填写《山西省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要求学生提供以下材料:
(1)贷款学生的书面申请;
(2)贷款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统一复印在A4纸上);
(3)贷款学生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4)贷款学生父、母亲(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5)家庭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6)贷款学生父、母亲(或监护人)户口本单页复印件各一份;
(7)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原件(附件一);
(8)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关于贷款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原件(附件一);
(9)高考准考证号、学号。
注:(1)家庭联系人、家长户主、户口单页和家长承诺书、签字、姓名必须一致; (2)单亲或孤儿在申请材料上要注明。
4、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以上表格及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汇总,报送学校资助中心审批;
5、学校资助中心对审批后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要求进行统计、汇总,上报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和省开行进行审批;
6、签定合同;
7、发放贷款。
三、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如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1、符合条件的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
2、正常学制之外的利息及因违约等原因造成的罚息由学生自付;
3、一般情况下,学生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毕业后的下月1日(含1日);
4、当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
5、当休学的借款学生复学后,恢复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1日;
6、提前还贷的,应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7、还款应付利息计算公式为:
学生应付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利率/360×贷款天数)
8、银行结息日为:
① 年结息日:每年12月20日(提前5日办理)
② 月结息日:每月20日(提前5日办理)
四、每个学生的贷款额度是多少,如何发放?
学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费和住宿费),
资助中心会按时将贷款划拨至校财务帐户。
五、借款学生在离校前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 可提前还款;
(二) 按照要求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三) 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六、国家对贷款违约学生如何处理?
(一) 违约学生是指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学生。
(二)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诚信约束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有权在不通知贷款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采取如下违约处理措施:
1、将贷款违约学生名单公布在教育部大学生就业网站、学历文凭查询网站、国家助学贷款网站等,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自己承担;
2、将贷款违约学生名单公布在各大新闻媒体;
3、将贷款违约学生名单录入中国人民银行诚信信息库的黑名单中,终止贷款违约学生及家长与各银行间的一切业务往来;
4、在校园网、校友网上公布贷款违约学生相关信息,并向用人单位通报借款学生的违约情况。
总之,为了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更多的贫困学生都能感受到国家和学校的温暖,为了共建和谐校园,希望每个贷款学生都能严格履行和约,诚信还贷。
最后祝愿同学们都能拥有一个美好的前程!
山西大同大学大学生资助中心
2010年7月15日
附件一: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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