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各学院严格按照《大同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同大学[2020]5号)文件精神,组织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
(http://xsc.sxdtdx.edu.cn)
二、名额标准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我校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分配名额和各学院学生人数,现按比例分配到各学院,具体分配详见《2019-2020学年度大同大学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各学院于10月16日报送国家奖学金名单,同时在本学院进行公示。相关表格请到学工部公共邮箱dtdxxsc@126.com下载。
(二)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
1、《2019-2020学年度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纸质版)。(附件2)
2、《2019-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封面)》(纸质版)。(附件3)
3、《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打印)》(一式三份,电子版、纸质版)。(附件4)
4、加盖教务部公章的成绩单。
5、年级排名的证明材料。
6、相关获奖材料复印件。
(三)报送要求
1、国家奖学金各种报表所填内容除签字必须手写外其余内容均由电脑打印,以学院为单位整理上报。
2、初审名单表纸质版的封面必须加盖学院公章及学院书记、院长签字。
3、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的日期和学生本人及班级辅导员签字的日期必须间隔3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正确引导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国家奖助学金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评审通知。要充分利用评选工作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把评选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发挥奖助学金评选的育人作用。
(二)严格标准,确保公正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下发评选条件和名额评审,精心安排,严把程序,切实保证评选的严肃认真,程序的严谨有效。严格按照评选指标公开、评选程序公开、评选条件和标准公开、评选名单公开的“四公开”要求,保障广大同学申请权、投票权、知情权、反馈权。
五、其它
1、各学院在评审过程中的各种原始材料、公示过程(含班级)、评审结果要及时存档,以备检查。
2、其他未尽事宜,与学工部联系。
学工部联系人:仝向东 13097548906 7158300
陈浩芗 18811393268 7158300
附件:
1.《2019-2020学年度大同大学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19-2020学年度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2019-2020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封面)
4.《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8日
附件1:2019-2020学年度大同大学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封面.doc
附件4: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国家奖学金填表说明.doc
国奖标审批表标准填写(样表).doc